使用條款
台灣: 只有正確填寫本表格才可送出推薦。填妥的表格可以:(a) 提交雷格斯櫃檯人員或 (b) 傳真至 +886 2 8758 2333或 (c) 郵寄至台北曼哈頓中心 (110 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五段8號14樓 新光曼哈頓大樓)
- 雷格斯推薦方案,應受標準雷格斯使用條款之約束。
- 推薦不具追溯效力。
- 遞交推薦書,視同已接受使用條款。
- 獎勵優惠券依被推薦客戶之約期長度、產品類型計算。
- 推薦限用於新簽訂之合約,合約最短存續期間應為:
辦公室 -3 個月;虛擬辦公室或虛擬辦公室升級 -3 個月;
會議室 -1 天;商務環球金卡(任何級別)-12 個月;
商務環球白金卡\白金卡升級(任何級別)-6 個月。
- 購物券回饋細則:成功推薦簽訂租期至少3個月的辦公室合約,獎勵價值NT$4000的
購物券;成功推薦簽訂租期至少3個月的虛擬辦公室或虛擬辦公室升級合約,獎勵價值
NT$2000的購物券;成功推薦簽訂1天的會議室合約,獎勵價值NT$1200的購物券;
成功推薦簽訂期限至少12個月的商務環球金卡(任何級別)的合約,獎勵價值
NT$1200的購物券;成功推薦簽訂期限至少6個月的商務環球白金卡(任何級別)的
合約,獎勵價值NT$2000的購物券;成功推薦簽訂期限至少6個月的商務環球白金卡
升級(任何級別)的合約,獎勵價值NT$2000的購物券。
- 獲推薦客戶,應進行簽約、付清訂金,並成為雷格斯用戶至少30天後,推薦人獲得獎
勵之資格始生效力。
- 若客戶在產品上通知,或滿 30 日前終止合約,不適用於此優惠。
- 不得向同集團關係企業或同公司員工推薦。
- 若多個推薦人向一公司推薦相同合約,僅雷格斯最先接獲之推薦人得享獎勵資格。
- 報價未預先輸入任何雷格斯系統,方能接受推薦。
- 獎勵敘明不得折抵現金,雷格斯保留相關權利,得提供其他或價值相近之獎勵。
- 獎勵細節與基於保密義務簽署之契約內容,雷格斯均不得提供予新用戶。
- 雷格斯員工和其直系親屬不可參加雷格斯推薦方案。
- 雷格斯保留相關權利,得隨時修改或撤回前列優惠。
- 參加者須年滿 18 歲以上。
- 相關銷屬未稅商務方案,請依當地稅務機關規定,個別負責申報獎金利得,並繳交各
項獎金收入應納稅賦。
- 依據各國個資保護法,我們須請您特別注意,參加雷格斯推薦方案,為確保雷格斯能
依方案履行義務,您已同意並明確授權雷格斯、其子公司與委任第三方代理商,知悉
並保留您於活動過程中提供之個人資料。為了處理執行訂單、告知訂單狀況、回覆訂
單相關查詢,以及根據訂單內容訂定獎勵計畫,我們需要使用此類資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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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快遞公司。此類第三方公司只在執行訂單相關之特定業務時,方能取得您的資料,
且不得移作其他目的使用。
- 客戶若尚有積欠之款項,將不符合此促銷活動之資格
- 有效期限至2011年12月31日止